“我都没有想到我的案子,今天还能拿到本金和利息,真的是太感谢了……”。近日,扶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“终本”案件,申请人刘某一边签字领款,一边激动地表示感谢。
经朋友介绍,申请人刘某将70000元出借给被执行人史某、石某,并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,后史某、石某未能按时还款,刘某无奈将史某、石某诉至法院。判决生效后,史某、石某未履行还款义务,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,将石某一辆比亚迪轿车作价30000元以物抵债给刘某。此后法院穷尽调查措施,史某、石某名下再无其他财产,法院对史某、石某采取限制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依法“终本”。
案件“终本”后,法院按照法律规定,定期对史某、石某的财产情况查询,但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。2024年初,申请人刘某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后,执行局干警迅速行动,经多方调查了解后,果断采取强制措施,执行史某52810元,并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刘某领款。至此,该起“终本”案件全部执行完毕。